2025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2025年06月06日
截止日期:2025/07/04 18:00
根据工作安排,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现就做好2025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重点关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选题方向。本次申报只发布综合性课题指南,不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
综合性课题指南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重大理论和重大实践问题,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鼓励专家学者积极申报综合性选题,立项数量和重点项目指标将向综合性选题倾斜。
具体学科课题申请人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实际,对照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基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选题应以有组织地推进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目标,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本质要求、世界意义,新科技革命对中国式现代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化和城市治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边疆治理与边疆史,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党的自我革命,区域国别研究,文明交流互鉴,提升国际传播效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史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古典学研究,古代文明起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紧密聚焦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实践问题和重大经验总结,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学科史、方法论、前沿问题和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各学科建设自主知识体系的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研究等进行设置。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7月4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7月4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2025年7月4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批次项目。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终止之日起三年、撤项之日起四年内)。
四、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5万元、5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基础理论研究一般在3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被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刊发的可优先结项。
六、课题评审。本年度课题采取两轮评审。初评为双向匿名评审,委托省外专家网上评审《论证活页》,根据初评成绩确定复评入围名单;复评以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委托省内各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申请书》,经评审组投票产生建议立项名单。项目申报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申报要求。2025年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全省本科院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等单位申报指标,根据申报基数、过去两年有效申报数量和项目研究完成情况等综合考量确定。限额指标通过申报系统分别下达到申报单位。其他院校、科研机构等不限制申报数量,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材料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审核,审核合格的参加初评。各单位要做好审核把关,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积极引导申报综合性课题,申报指标要向青年项目适度倾斜。
申请人要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5年修订版)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xmsb.jschina.com.cn)。已注册申请人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新申请人须先注册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激活账号后方可申报。新申请开通账号的科研单位,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申报系统使用方法详见“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在线填写基础申报材料后,下载申请书与活页模板,离线填写内容保存后上传至系统,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须动态跟踪审核情况。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与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应一致),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八、审核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本单位的申请人信息和申报课题材料。有申报限项的单位审核通过的课题数量不得超出申报指标。网上申报经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主管单位不再退回修改。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申请人资格、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有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对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受理申报。
报送材料包括:(1)《申请书》1式3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须含1份原件。《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2)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从申报系统中导出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1份。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7月4日(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当日18:00);所在单位审核截至2025年7月8日(审核系统关闭时间为当日18:00);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至22日。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EMS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宣传部规划办。邮政编码:210013。联系电话:(025)88802763,88802748;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5)58682050,58682963;(021)65963999。
附件:
2.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使用手册) (所在单位使用手册)
3.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评审系统填写)
4.活页(供参考,在申报评审系统填写)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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