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阳明文化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019年10月12日
截止日期:2019/11/11 17: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委办公厅和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十三五”时期宁波文化研究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挖掘宁波地域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宁波在阳明文化研究方面的影响力,形成一批系列化的研究成果,决定开展阳明文化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立项数量、研究内容和成果形式
本次申报课题名称自拟,总立项数不超过4项,从申报成果中择优立项,内容主要围绕阳明文化开展研究,成果形式为著作(含编著)。
二、课题申报和完成时间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下午17:00前。
2.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初稿,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终稿。
三、申报人条件
国内对阳明文化有较为深入研究的法人单位或公民。
四、申报要求
1.围绕阳明文化的学术性成果,或者是普及性和资料性的成果。
2.每个申报成果最终文字量在10万字左右,申报时须完成80%以上。
3.宁波各高校、党校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上报。各区县(市)申报人,已成立区县(市)社科联的,由当地社科联组织审核后上报;未成立社科联的,直接向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报。宁波大市以外的申报人,直接向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报。
五、项目管理
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纳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参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甬社规﹝2018﹞2号)执行。
每项课题总资助经费为9万元,包括研究经费3万元和出版经费6万元。立项并签订协议后,先支付50%研究经费;待书稿终稿完成交付出版社并签订出版合同后,再支付剩余50%研究经费和出版经费。
六、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递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阳明文化专项课题申报书》3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和盖章;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8份;
3.已完成80%的书稿2份。
《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用A3纸打印,骑缝装订。
以上申报材料须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报送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同时须递交电子稿。
七、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申报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及相关佐证材料)从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网站下载。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雪松 联系电话:0574-89292090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31室
邮 编:315066 电子邮箱:2569736955@qq.com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