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作与保护研究”项目子课题申报通知
2025年04月14日
截止日期:2025/05/12 23:59
“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作与保护研究”(以下简称非遗记录工作与保护研究)项目是由文化和旅游部批准、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担的科研项目。按照工作计划,现面向全国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保护研究机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开展公开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资料收集、全面记录和建档保存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数字化,助力非遗记录研究和传播利用,提高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申报选题
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经研究,2025年度“非遗记录工作与保护研究项目”子课题申报选题设2个方向。
1.列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急需保护的项目;
2.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的项目。
三、课题经费
2025年度拟资助立项子课题约2项,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左右。费用主要用于资料购置、专家咨询、会议差旅、调研拍摄等,课题经费由申请者根据课题指标与任务体量提出预算,中心审批后予以资助。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子课题承担方须以课题组形式组建团队,应具备课题实施的专业人员和设备条件,并严格遵照任务书及有关约定开展工作,原则上在1年期限内按期完成任务。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循有关规定的法人或自然人;熟悉课题田野调查点的文化传统;具有组织学术团队开展研究的能力,原则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应至少包括3方面核心人员,一是了解田野调查点文化生态情况人员;二是具备影像摄制与录音等专业能力人员;三是有相关领域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担任学术顾问人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或能够采取独立核算方式。
(三)每个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请1个子课题。课题组负责人以外的成员最多参加2个子课题。
(四)申请者应根据要求提交《“非遗记录工作与保护研究”项目子课题申报书》(附件)。
五、成果要求
“非遗记录工作与保护研究”项目成果以影像为主,文本为辅。子课题承担方应完成40分钟至60分钟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纪录片一部,不少于3万字的项目存续状况报告一份,并提供有关图片、素材、工程文件等。具体要求以任务书约定为准。
六、时间安排
子课题申报自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止。子课题申报单位须在此申报截止时间前将《“非遗记录工作与保护研究”项目子课题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发送到feiyijilugongcheng@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负责人姓名+所报项目名称),同时,将纸质版《“非遗记录工作与保护研究”项目子课题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寄送到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蓝老师
联系电话:010-87630610、13366538728
电子邮箱:feiyijilugongcheng@163.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
(邮编:100007)
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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