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点实验室“高原山地旅游装备与智能技术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025年10月27日

截止日期:2025/11/28 23:59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攻坚的关键之年,科技创新正持续深度融入文旅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在此背景下,高原山地旅游装备与智能技术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点实验室立足四川独特的资源禀赋,聚焦高原山地旅游发展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装备轻量化、服务智能化、体验沉浸化等关键方向,致力于推动科技与文旅的有机融合。作为该领域科技创新与应用的重要平台,实验室肩负着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使命。为进一步加快本实验室科研工作进展,现正式发布《高原山地旅游装备与智能技术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关于科技创新与文旅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立足高原山地旅游装备与智能技术领域的科学问题与现实需求,以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为核心目标。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实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实验室的科研引领作用,坚持基础与应用并重研究,充分反映相关学科领域的新进展,瞄准研究前沿,筑牢创新根基,突出研究的前瞻性,为高原山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学术支撑。

 

2、课题管理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申报人可按项目类别自行申报。

(二)资助标准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为0.8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为0.3万元,自筹项目经费需自筹。项目经费按进度分两次予以拨付,首次拨付60%于立项公示及协议签订完成后执行,剩余40%待结项验收通过后拨付。项目不能按时完成时需提交延期申请,经实验室同意后延期;项目研究超出最长期限后,仍未完成者,需追回拨付的相关经费。

 

3、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文旅厅规划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

2.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过地厅级以上研究项目。申报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边远、民族地区的科研工作者有特色的研究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要求;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列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5.申报者可在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所列的研究范围中选择,也鼓励自拟题目。欢迎具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

6.所申报课题中,基础研究要具有前沿性、开拓性、前瞻性和较高学术价值,避免低水平重复;对策应用研究应具有可操作性;

7.曾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并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

(三)申报程序

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论证活页,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本实验室,实验室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申报书见附件2、论证活页见附件3)。

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活页(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邮寄至实验室所在地(请使用顺丰快递,在邮件封面标注“实验室课题”)。申报者须同时将电子文档(申报书、活页、课题申报一览表)发送至本实验室邮箱(mteitl@sctu.edu.cn)。

 

4、结项要求

(一)研究时限

重点项目要求在18个月内完成,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要求在12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应在CSSCI来源期刊或中科院分区SCI、SSCI四区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且作者署名的第一单位须标注为“四川旅游学院”(英文:Sichuan Tourism University)。

2.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研究成果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核心期刊1篇);专著要有完整手稿;

3.立项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发表应在显著位置署上“高原山地旅游装备与智能技术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4.一般项目及自筹项目的研究鼓励其他成果形式,如科技成果转化或政府采纳的对策建议等,对论文要求可酌减。

 

5、其他事项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本实验室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6、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四川旅游学院 高原山地旅游装备与智能技术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点实验室

邮编:610100

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18217918321(纸质版邮件收件人)

王老师15928525940

Email:mteitl@sctu.edu.cn

 

高原山地旅游装备与智能技术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点实验室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课题申报书.docx

附件3 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4 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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