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国 | 中国—东盟音乐舞蹈人文交流与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开放性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5年10月22日
截止日期:2025/11/05 23:59
广西艺术学院中国—东盟音乐舞蹈人文交流与发展研究中心获批第三轮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本中心立足人文艺术交流中的音乐舞蹈形态,构建多元化艺术交流格局、经常性交流平台和发展研究机制。中心以聚焦重点项目合作、提升国际传播效能、打造命运与共的家园图景等为抓手,研究成果以“时代性、地域性”为切入点,呈现舞台艺术、著作研究、数字人文等方面的成果,以此深化构建我区中国-东盟人文交流重要常态性平台,开启我国系列性区域东南亚音乐舞蹈“展-演-研”的研究范式。
根据基地的工作计划,现开展2025年度开放性课题的申报工作。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要求
1.东南亚音乐舞蹈创作展演课题3项,课题研究中国—东盟音乐舞蹈创作或交流展演,作品可为器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合唱、歌曲、独舞、群舞等形式等。
2.理论研究课题3项,包含东南亚音乐舞蹈文化与区域国别研究1项;中国—东盟音乐舞蹈合作与发展新机制研究1项;中国—东盟音乐舞蹈传统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研究1项。
二、申报条件
1.国内外学者,如高校或科研机构在职人员、硕博士研究生及社会相关研究人员等。
2.申报者作为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三、资助额度和结题要求
1.东南亚音乐舞蹈创作展演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结题需提交创作曲目完整乐谱电子版与音频小样各一份;展演需提供交流相关资料及视频。
2.理论研究每项资助0.4万元,结题要求为公开发表课题相关论文1篇。
开放性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获奖等,其知识产权为广西艺术学院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发表的成果须标注: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东盟音乐舞蹈人文交流与发展研究中心”基金资助项目成果。
四、项目申报及管理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2026年12月20日。
2.创作成果归属:中国—东盟音乐舞蹈人文交流与发展研究中心。
3.申请者按照申报要求填报《中国—东盟音乐舞蹈人文交流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性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提交至基地邮箱 gxaujidi@163.com(截止日期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电子版申报书请命名为: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负责人。
五、评审程序
1.由中国—东盟音乐舞蹈人文交流与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将由广西艺术学院科研创作处下文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国—东盟音乐舞蹈人文交流与发展研究中心蒋老师,联系电话:0771-5333174;18275897679。
附件:中国—东盟音乐舞蹈人文交流与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性课题申报书(空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