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劳动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学教育普及与国际传播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5年10月21日

截止日期:2025/11/2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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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电子劳动学会2025年度科学教育普及与国际传播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办法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与《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在科技强国战略不断推进的当下,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科普与国际传播工作已成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培育创新后备人才的关键举措,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程。现将2025年度科学教育普及与国际传播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办法公布如下:

一、项目选题与类别

(一)项目选题

本次申报设有《中国电子劳动学会2025年度科学教育普及与国际传播应用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2)供参考。指南分为重点课题方向和一般课题方向两类。申报重点课题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须经过学会审定通过;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申报一般课题可在指南中选定,也可结合高校科学教育创新普及与国际教育科普传播应用相关工作实际,自主确定选题。有关选题应聚焦科普教育和国际合作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证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能够解决高校科学教育创新普及研究和国际教育传播的实际问题。

(二)项目类别

本项目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申请人根据课题类别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二、项目申报与立项

(一)项目申报

1. 申报条件

项目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申报单位为学会会员单位的,可申报4项,非学会会员单位的,限报2项。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或在岗专职人员,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非本单位专家作为项目组成员。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与规范,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在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重点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在科普教育和国际合作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②出版或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论文。

(2)一般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在科普教育和国际合作领域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①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②出版或发表过有关著作(含教材)或论文。

申报一般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如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应有2名以上该领域副高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2.申报要求

中国电子劳动学会成立于1995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全国性、学术性、非盈利性的全国性社团组织。本项目为学会设立的规划研究课题,具体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根据本单位科研项目认定管理办法,在申报书“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栏明确本项目立项后课题成果对应的认定级别及配套支持措施。如本单位科研项目认定管理办法没有相关规定的,可参照省部级科研项目进行认定和管理。

3.申报程序

各申请者认真填写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书(word格式)和申报书盖章版本(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bridgeplan@126.com。邮件名和文件名均以“课题:课题名称-单位名称”方式命名。

(二)项目立项

学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评选拟立项研究项目。申报单位承诺给予申请项目配套经费或其他政策支持明显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申报单位为学会会员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拟立项课题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立项,重点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学会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三)项目立项发布

学会将于12月5-8日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举办中国电子劳动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年会发布立项名单,为提高此次课题研究水平和结题率,学会将同期组织“立项课题负责人研讨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培训。

三、课题研究成果的验收及评审

1.课题研究成果应包括课题研究总报告、相关论文和实践案例等佐证材料。

2.课题研究结题后,由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课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者由中心公布结题名单并颁发结题证书。

3.该专项课题由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

4.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一年后依然无法完成的或结题验收未通过的,课题即被撤销并退还资助经费。

5.课题研究时间为1—2年,研究成果可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报单位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完成并验收后,由学会统一发放结题证书

四、研究经费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负责人所在单位配套或课题组自筹5000元;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即立项时拨付资助总额的50%,通过结题后拨付剩余的50%。一般课题通过验收后予以一定经费资助,结项时研究成果为优秀等级的,资助每项2000元,结项后予以补发,经费由技术支持单位威斯达产业技能合作中心、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共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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