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国 | 浙江大学数字出版研究中心出版理论研究年度重点、一般课题申报指南

2025年10月13日

截止日期:2025/11/10 23:5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科研活动推动出版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浙江大学数字出版研究中心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及教育科研系统开展2025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内容

(一)选题要求、数量及资助标准

1.重点课题应以《课题申报指南》所列重点课题题目为题,申请人不得更改研究题目。重点课题研究内容应具有较强创新性,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及实践价值。

为保障课题研究顺利推进,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出版教育基金项目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重点课题共2项,每项资助10万元。申请人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制定经费预算。

2.一般课题应契合《课题申报指南》中“一般课题选题方向”,申请人可自行设计课题名称。一般课题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为保障课题研究顺利推进,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出版教育基金项目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一般课题共5项,每项资助3万元。申请人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制定经费预算。

(二)2025年度重点、一般课题申报指南

1.重点课题

(1)数智技术驱动下出版全产业链融合创新机制研究

(2)学术图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一般课题选题方向

(1)主题出版选题创新机制研究

(2)大学出版社学术出版的知识服务转型与平台构建研究

(3)AI时代出版企业数智化融合发展的内部保障机制研究

(4)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场景体系构建研究

(5)教育出版的数智化转型策略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

(二)一般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不具备,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自身研究能力突出,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课题在研期间不得作为负责人继续申请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出版教育基金项目出版理论研究课题;不得将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及省级规划立项的选题重复申报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出版教育基金项目出版理论研究课题。

(五)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课题申报、评审、管理工作遵照《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出版教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课题科研工作的相关制度开展。

(二)浙江大学数字出版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匿名评审,择优确定申报课题,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向课题负责人发放立项通知书。

(三)课题负责人及团队申报课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能够按期完成课题任务。课题负责人须在课题执行中期进行中期报告,由浙江大学数字出版研究中心每年组织一次中期检查。课题负责人须在课题完成2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参加结题答辩,由浙江大学数字出版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方可结题。

(四)研究时限:重点课题2年内完成,一般课题1年内完成,时间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五)成果要求:

1.重点课题:1份结题报告,必须为原创性研究成果;3项在国内核心期刊或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注明“本研究成果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出版教育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2.一般课题:1份结题报告,必须为原创性研究成果,并注明“本研究成果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出版教育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寄送材料要求

1.申请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出版教育基金项目出版理论研究重点、一般课题需寄送加盖公章的纸质课题申请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请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材料寄送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西四教学楼三楼浙江大学数字出版研究中心,0571-88925638,吴老师,邮编310028。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jupublishing@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出版理论研究年度重点/一般课题申报+姓名+单位”。

 

附: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出版教育基金项目出版理论研究重点、一般课题申请书(2025).docx

 

浙江大学数字出版研究中心

2025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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