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上游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政策研究中心2025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2025年08月25日

截止日期:2025/09/10 23:59

“长江上游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政策研究中心”是四川省教育厅授牌并资助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之一。根据基地发展规划,经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度基地项目向全省公开发布,申报工作事务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流域上游是“中华水塔”,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全局。长江大保护政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主动引领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部署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为长江大保护工作把脉定向、谋篇布局的重大举措,对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两次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本研究基地立足于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理论体系建设与实践问题,为推进长江大保护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撑。

二、选题方向

1. 新时代背景下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路径研究

2. 长江上游地区城市气候适应性治理的路径研究

3. 长江干支流利益平衡与互动合作机制研究

4. 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廊道建设路径研究

5. 长江大保护指数的理论逻辑与测度方法研究

6. 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体制机制研究

7. 长江上游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生态补偿

8. 长江上游地区城市韧性与低碳转型的关系研究

9. 长江生态修复背景下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研究

10. 长江上游地区生态产业与区域绿色发展的协同机制研究

11. 长江上游城市群水生态足迹多尺度分析

12.长江上游跨省流域生态补偿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研究

13.长江上游地区水-土地-生态资源协同利用效率评价与优化对策研究

14.长江上游水循环经济政策效应研究

15.长江大保护与经济增长的互动关系

16.其他一些关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与长江大保护政策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

三、申报对象

(一)申报人应为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从事长江经济带建设与发展、生态保护研究的相关人员。

(二)已经承担了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中心课题申报。

(三)申报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能否胜任研究工作在申报表上签署明确意见。

(四)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项目类别及管理

(一)2025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自筹项目、研究生科研新人培养项目三类。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0.5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不超过2年。自筹项目、研究生科研新人培养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不超过1年。欢迎申报人自筹经费申报(立项的自筹项目与其他项目级别相同,结项优秀的,基地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二)请各高校及有关单位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请各单位科技处(社科处)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申报书填写内容,进行认真的审核,盖申报单位科技处(社科处)公章并签署明确意见。

(三)项目结题条件:

1.重点课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结题:

(1)CSSCI或SSCI/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2)学术专著1部;

(3)提供一篇成果要报(须获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

2.自筹课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结题:

(1)公开发表与课题高度相关论文1篇;

(2)提供一篇成果要报(须获市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

(3)研究报告(提供知网查重报告,需经中心评审合格)。

3. 研究生科研新人培养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结题:

(1)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与课题高度相关论文;

(2)研究报告(提供知网查重报告,需经中心评审合格)。

(四)项目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注明“长江上游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政策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编号***)"。专著形式的科研成果要在前言或者后记中注明。

(五)所有项目均须经过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才可申请结项(附件3)。

(六)结项时,除提交相关研究成果外,还需提交1.5万字以上的课题结项报告(附件4)。

(七)项目立项后,不允许中途更换任何项目成员。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人通过官方网站或本通知链接下载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书,并发送电子版至基地邮箱cjsybf209@163.com,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评审后,拟立项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申报书的纸质版。请将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负责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邮寄至本基地。未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确认的项目不予立项。

申报书纸质版邮寄至: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第九教学楼9B209,长江上游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政策研究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18990991539,13330991768

邮箱:cjsybf209@163.com

长江上游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政策研究中心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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