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青海省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5年08月06日
截止日期:2025/08/20 23:59
各市州法学会,各会员联络组,各专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青海省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政法工作部署,密切关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服务法治实践,为全力推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法学理论和对策支持。
二、课题选题
《课题指南》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政法委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法学会年度工作要点,征求了部分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特邀研究员的意见后形成的。申请人应从《课题指南》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也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
三、申请人资格
(一)凡我省在职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其他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同一课题时,法学会会员优先给予立项。
(二)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加两个课题项目的申请。
(三)课题完成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结项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申请延期次数为一次。
四、具体事项
(一)所需材料。申请人需从青海长安网、青海法学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2025年度青海省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课题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4或A3纸双面印制,经所在单位(或科研部门)审查盖章后报送省法学会。
(二)报送要求。《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电子版请发送至省法学会会员部电子邮箱:qhsfxhhyb@126.com。
(三)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韦焜;电话:0971—8253905,8250793(传真);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德令哈路252号(省铁路护路联防保障中心综合楼),邮编:810007。
附件:1.2025年青海省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2.2025年青海省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青海省法学会
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