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学会202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2025年06月25日

截止日期:2025/07/30 23:59

现将河北省法学会2025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北、平安河北,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选题的针对性和对策建议的实效性,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二、课题申报

(一)课题分类。河北省法学会2025年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以本公告所附课题指南为选题方向,可以根据申报人研究方向和拟定课题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或进一步细化。自选课题自拟题目。

(二)申报资格。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对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主持人应当具有组织科研能力,在研究中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其他部门批准项目中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相近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2022年以来申报省法学会年度研究课题项目未能结项的,不得再次申报(经申请延期的除外)。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准确,符合法学理论研究学术规范。

(三)课题经费。结项评审意见为合格及以上的,拨付课题经费。

三、评审方式

(一)评审组织。立项评审实行专家评审方式。根据申报数量,从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抽选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术规范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二)评审内容。主要评议申请人对选题方向的理解、对研究内容的准备、对思路方法的设想、对研究计划的设计、研究团队尤其是主持人的能力水平(相关领域研究成果)等。

(三)立项程序。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立项课题,并在河北省法学会网站进行公示。

四、研究要求

(一)时限要求。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需要较长时间研究和提交成果的,需在申报时特别注明。

(二)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应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或获省部级(含以上)领导批示,或获省部级(含以上)优秀成果奖,或被正式颁布执行的法律法规、省级以上政策文件采纳。申请结项时,应提交至少1份《成果要报》(2000字以内)。

(三)结项时限。申报提前结项的根据实际情况评审。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结项前1个月向省法学会提出申请,延期时长不超过6个月,申请不得超过2次。

五、申报办法

(一)材料准备。从河北省法学会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hbsfxh.org.cn)下载课题申请书,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fxhkt@126.com。

(二)截止时间。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宋佳0311—67798208(兼传真)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1号院

河北省法学会

2025年6月20日

河北省法学会2025年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docx

省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空表).docx

河北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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