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2025年05月29日
截止日期:2025/06/27 23:5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组织开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完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招标要求
1.本次专项课题招标设立一批研究选题作为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学术专长、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围绕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重点任务自选题目申报。自选课题在评审程序、立项标准、资助强度等方面与按选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同等对待。
2.申报课题的题目应科学严谨、简洁规范;研究内容要体现有限目标,切忌“大而全”;研究设计要结合现阶段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实践的提炼把握,深化基本规律认识;研究论证要突出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
3.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每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结项的课题将作终止处理。
三、申报资格
1.专项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由我市从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有关工作的单位按限额组织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2.申请人须为单位全职在岗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科研组织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
四、工作安排
1.专项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见附件2、3)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报,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一式十份。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请人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并对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3.《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25年6月27日前报送纸质版,并将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区教育局及所属单位申请人的项目申请材料,由各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
联 系 人:金声涛,车车,王乃一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2楼313室
联系电话:64167616
电子邮箱:jwzskt@edu.shanghai.gov.cn
附件:1.选题指南
2.专项课题申请书
3.论证活页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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