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社会科学院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3月18日
截止日期:2025/03/21 23:59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更好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山东社会科学院与各调研基地(共建研究院)的合作研究、联合攻关机制,山东社会科学院面向各调研基地(共建研究院)公开招标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提出有创新、有价值、有深度的政策建议,形成具有理论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题研究报告。
二、招标对象和要求
(一)本次项目招标面向山东社会科学院各调研基地(共建研究院)。项目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责任单位,须结合自身研究优势进行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责任单位人员,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能全程组织、指导和参与项目研究。每个调研基地(共建研究院)只能投标一项项目。
(二)项目实行合作攻关制。投标单位须联合山东社会科学院所属科研业务部门,且双方能够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工作,方可进行投标。原则上山东社会科学院各科研业务部门参与一项项目合作研究。
三、具体要求
(一)招标选题指南中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项目投标单位和负责人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二)本次投标须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据实填写。《投标书》要突出项目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项目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学术和应用价值,并制定具体调研计划。
(三)中标项目要紧紧围绕研究重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须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四)项目结项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结项须提交至少1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对策建议报告(5000字左右);综合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2万字)。
一般项目结项须提交至少1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对策建议报告(3000字左右);综合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1万字)。
项目相关成果须标明“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资助项目”。
四、资助强度及研究时限
重点项目给予院内合作科研业务部门10000元物耗额度,一般项目给予院内合作科研业务部门6000元物耗额度。项目成果达到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成果认定标准的,按照标准发放创新工程报偿。项目完成时限为2025年11月。
五、材料填报及时间安排
投标人登录山东社会科学院网站下载《投标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各单位于3月21日前将审查合格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书》一式3份(至少一份为原件)寄送至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研管理部。电子版《投标书》(word版)、《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发送至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研管理部邮箱。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56号
电子邮箱:sdasskyc@163.com
联 系 人:赵明波、钟世红
电 话:0531-82704533
山东社会科学院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