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申报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5年02月26日

截止日期:2025/03/30 23:59

甘肃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研究基地,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省民委拟开展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体系建设,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项目为指定题目,我委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一般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一般项目选题参考”均为选题方向,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各单位申报一般项目不得超过6项,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3.自筹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自筹项目选题参考”均为选题方向,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各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自筹项目只发放《立项通知书》,不拨付经费。

三、立项评审

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匿名评审。省民委将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由委领导、处室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研究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报委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四、申报人条件

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项目主持人必须为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并能真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开展。

3.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为1人,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五、申报要求

1.项目须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2.申报项目首先应由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各单位汇总统一报省民委。

3.项目批准立项后,省民委将向项目主持人发立项通知书。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4.已承担省民委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但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六、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个年度,均须在项目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包括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等。项目主持人需定期向省民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七、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自筹项目不拨付资助经费。经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经费将拨到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40%,结项后拨付60%资助经费。

八、材料报送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申报单位须填写《申报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相关材料电子版在省民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审核盖章后,于2025年3月30日前报省民委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中心,兰外单位可通过邮寄方式统一报送至指定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117号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中心)。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汇总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mwyjzx@163.com,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个人电子版报送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邮寄以邮戳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道吉才让   

电  话:0931-8823175

附件:2025年度项目申报表格附件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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