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省“十五五”规划新增前期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2024年10月15日
截止日期:2024/10/18 23:59
今年5月,我委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省“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为切实提升课题研究广度,确保课题设置全面覆盖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决定新增部分课题,现就新增的课题征集研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省直部门(由委托研究合同确定)。
二、申报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十五五”规划重大课题共18项,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辽宁省“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根据自身优势特点选择申报课题。
1.申报单位应为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智库等。
2.申报单位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课题组负责人需要获得所在单位同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每位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已承担原有规划前期课题研究任务的负责人本次不可申报。
3.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辽宁省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4.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研究课题。
5.课题承研单位应严格按照《辽宁省“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工作要求》(附件2)开展研究工作,按时间节点提交高质量的课题研究基本思路、课题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要积极参加课题的中期论证、结题评审等工作,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省直部门要求认真修改完善研究成果。
6.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省发展改革委,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 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材料申报: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辽宁省“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申请书》(详见附件3,一式七份),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在封面处请注明“辽宁省‘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申报”字样),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ps或word版本均需发送)。
四、组织评审
省发展改革委抽取专家库成员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并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相关信息,未选中的不另行告知。公告结束后将对入选承研单位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联系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省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处(邮编:110032)
联 系 人:王建烨、王珊珊
联系电话:024-86892940、024-86892367
电子邮箱:ghc.fgw@ln.gov.cn
附件:
1.课题研究指南
3.课题申请书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fgw.ln.gov.cn/fgw/index/tzgg/202410121818276848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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