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第十批宁波市哲社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09日
截止日期:2024/08/22 23:59
各有关单位:
宁波“浙东哲学小村”(鄞州区童夏家村)项目建设目自2020年11月启动以来,已先后完成一期二期项目建设,收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了更好推动“浙东哲学小村”三期项目建设方案落地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批市哲社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宁波“浙东哲学小村”三期活化与体验建构研究
二、课题主要内容
探索通过创新设计与活化研究,包括将村里溪边一处面积为200平米旧房改造为哲学研学中心(暂定名),室内体现哲学元素,设置有哲学内涵的互动体验区,在互动中学习了解有关哲学小知识,并对村口约300米长的哲学小道进行升级改造,在小道中体验趣味哲学,为乡村文化活化与传承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案例。
三、资助经费、成果形式及结题时间
资助经费:3万元,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总经费的50%;课题评审通过后拨付剩余50%。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
结题时间:2024年10月8日。
四、课题性质
课题性质为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进行管理。
五、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前期有较好研究基础、较强实力的研究团队申报;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报人设计方案时如需到童夏家村进行实地调研,市社科联可提供相应帮助,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3.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5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提示填写,不超出提示范围,不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
5.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卢岚,0574-89292086;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30室;邮编:315066;电子邮箱:xuehuichu@163.com。
附件:1.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nbssa.org.cn/art/2024/8/8/art_1229619709_22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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