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2019年度征集研究课题
2019年05月15日
截止日期:2019/06/03 00:00
为做好能源法治和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研究,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开展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
2.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项目所必备的人才资源和物质条件,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在政府机关承担课题研究的经验和基础。
3.课题申报单位曾参与过能源领域相关课题研究,且其研究成果质量较高、信誉良好。
4.课题申报单位在以往参加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的课题研究中,因申报单位的原因存在评审未通过、延期等现象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5.课题负责人应该是课题申报单位全职工作人员或外聘工作人员,是课题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对课题项目具有持续跟踪研究的能力。
6.课题研究成果要求对行业创新发展、政策制定有借鉴和指导价值。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力,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时间:2019年5月15—6月3日,请选择可在6月3日前送达的方式(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日期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2.申报方式:申报研究课题的单位需如实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提出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进度安排、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申报书内容应符合附表1有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申报。
3.申报材料寄送: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国家能源局法制与体制改革司(详细地址见附件1),并发送电子邮件。申报材料寄出或发邮件后,可与联系人(详见附件1)确认。
三、其他事项
1.课题应在2019年12月底完成结题评审。
2.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并于6月底前通知入选单位,未能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3.课题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
附件:
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2019年5月14日
推荐内容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 四川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 2024年度第八批宁波市哲社规划课题(“‘十五五’宁波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相关前期研究”专项)申报工作通知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教育资源保障研究一般课题申报的通知
- SSCI《Emerging Markets Review》征稿: 新兴市场气候风险与创新融资
- 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2023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 《东北亚学刊》2024年选题征稿
- 《社会工作》2024年重点选题
- 上海市2025年度决策咨询研究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 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2023年复旦大学博士生学术论坛之马克思主义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