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立项名单的公示

2023年09月07日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7日至9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59881630

  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社会科学处

  邮政编码:100020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309/t20230907_947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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