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农经处2023年度课题征集公告
2023年06月26日
截止日期:2023/07/03 23:59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工作主动性,为高质量编制《湖北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做好理论研究准备,按照省发改委课题研究管理工作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研究题目
《湖北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前期研究
(二)研究要点
认真总结湖北实施第一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所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等,深入分析2023-2027年湖北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研究提出规划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大政策等。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咨询机构。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建跨学科的专家团队开展联合研究。
(二)请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份),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通过邮政EMS寄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郑玮玮,邮编:430071),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hbfgwnj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湖北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前期研究(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电子版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纸质版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中标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课题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其中,课题申报评审费和课题结项评审费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北省发改委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课题中标单位应按照湖北省发改委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研究、结项评审,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初稿),并配合修改完善、直至结项。
联系人:郑玮玮 027-87231291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处
2023年6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fgw.hubei.gov.cn/fbjd/zc/zcwj/gg/202306/t20230625_4721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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