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的通知
2023年06月15日
截止日期:2023/07/09 23:59
自治区各高等院校: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资助金额和完成时限
本年度外语专项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分两次拨付。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0个月,具体完成时限以合同为准。
二、具体要求
(一)外语专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主持人和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项目主持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选题指南》的方向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和承担一项研究项目;承担上年度基金项目未结项或结项未达良好等级的不能申报;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能申报;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不能申报。
(四)项目研究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立项后能开具正规的完税发票(收款人为项目申报单位)。
(五)项目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和论文三类,项目主持人至少选择其中一类。
研究报告:要求全文1.5万字以上;
论文:要求在正规期刊上发表;
专著: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并能通过CIP数据查询到的出版物,字数要求10万字以上。
三、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2023年度外语专项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3年6月16日至7月9日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论证活页(须上传PDF格式)。
(二)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由申报单位盖章后于7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或邮寄至)社科联研究部。
(三)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项目主持人资格,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联 系 人:铁璐
联系电话:0471--491062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内蒙古社科联319室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pdf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选题指南.docx
附件4: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5: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6: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论证活页.doc
自治区社科联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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