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艺术法国际论坛:“守正创新——新技术背景下的艺术与法律”

2022年09月06日

截止日期:2022/10/30 23:59

“艺术法”(Art Law)源自20世纪中期欧美社会财富的积累与艺术投资市场的兴起,经过半个多世纪,随着各国陆续开展艺术法教学和研究,在大量的艺术法理论和实践基础上,在大学的法学和艺术学教学体系内,以及在法律实务界,逐渐形成了一门独立的艺术法学学科。

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艺术和法律也在发生着改变,作为艺术与法律交叉点的艺术法应当抓住时代赋予的新的发展机遇。为此,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技术对艺术与法律的影响,守正创新,探讨新技术背景下如何处理好艺术与法律关系的“术”与“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凝聚业界同仁们的智慧,寻找共识,构建科学的艺术法学科体系,本次论坛将以“守正创新——新技术背景下的艺术与法律”为主题,围绕新技术发展引发的艺术与法律领域的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本次论坛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共同主办。

为配合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本次论坛将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论坛时间、方式

论坛时间:2022年11月19日(暂定)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线下会议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会议室

线上会议:腾讯会议

二、本次论坛的征文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 传统美术作品的数字化及传播中的法律问题

2. 运用新媒体技术进行艺术创作所遭遇的法律问题

3. 区块链、非同质化代币(NFT)与知识产权

4. “元宇宙”中艺术作品的法律问题

5. 新技术背景下馆藏艺术品的开发与利用中的法律问题

6. 艺术创作中抄袭与合理使用的界限

7. 美术馆与法律的相关问题研究

8. 艺术法学科建设与艺术法教育

9. 文物追索案例与相关法律研究

10. 国际艺术品交易纠纷的解决与法律适用

三、征文要求

1.来稿应遵守学术规范,求新务实,论点鲜明,论据可靠,字数不限(以8000字为宜),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

2.征文须为作者原创且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文和英文皆可。论文格式请参照附件的稿件体例。

3.为便于评审与联系,请将作者信息(姓名、工作单位、通讯作者、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完整、准确列于与正文无关的首页上。

四、投稿方式

参会者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论文用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会务组邮箱:artlaw_symposium@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艺术法国际论坛(2022)会议论文(姓名+单位)”,征文电子版文件名请标为“征文主标题+作者姓名”。

五、论文评审

本次论坛将设立论文评审委员会负责参会论文的遴选,并于2022年11月6日前发出论文入选通知及参会邀请函。会后,将评选优秀论文,推荐给《艺术法国际论坛(2022)文集》接受审稿;符合要求的,优先安排发表。

联系人:

吕晓晓,手机:13581713796

薛强,手机:13716636007

王岩,手机:15827208257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22年9月5日

附件:稿件体例

一、稿件第一页请按以下顺序自上而下依次载明:篇名、作者名(译作顺序:原作者名、译者名)、摘要、关键词(三到五个,最多不超过五个)、正文。在正文末尾,请附上英文标题、英文作者名和300-500字的英文摘要。

二、正文内各级标题均按照首起退两格,按“一”、“(一)”、“1、” 、“(1)”的层次设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层次标题不单占行,与正文连排。

三、各类表、图等,均分别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后加冒号并注明图、表名称;图编号及名称置于图下端,表编号及名称置于表上端。

四、注释体例

(一)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根据被引资料性质,作者原创作品格式,作者姓名+冒号+篇名或书名;非原创作品在作者姓名后加 “主编”、 “译”、“编译”、“编著”等字样。

(二)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单独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 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四)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时,体例与第一个注释相同。

(五)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六)具体注释举例:

1.著作类

①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第3页。

2.论文类

① 马长山:《智能互联网时代的法律变革》,《法学研究》2018年第4期。

3.文集类

① 谢怀栻:《论著作权》,中国版权研究会编:《版权研究文选》,商务印书馆,1995,第52-71页。

4.译作类

① [美]伦纳德·D·杜博夫、克里斯蒂·O·金著:《艺术法概要》,周林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第148页。

5.报纸类

① 参见刘树德:《增强裁判说理的当下意义》,载《人民法院报》2013年12月27日第 5 版。

6.古籍类

①《汉书•刑法志》。

7.辞书类

《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2003,第124页。

8.外文注释基本格式为:

作者(书出版年份):《书名》(版次),译者,卷数,出版地:出版社。

作者(文章发表年份):《文章名》,《所刊载书刊名》,期数,刊载页码。

author(year), book name, edn., trans., vol., place: press name.

author(year), “article name”, vol.(no.) journal name, p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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