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2022年05月16日
截止日期:2022/07/10 23:59
各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区直社科普及基地、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有同等学术地位,旨在鼓励我区专家学者厚积薄发,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社科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对象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不含论文、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需具备(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必须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以相同或者相近研究内容在其他科研平台立项;
2.有国家、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
3.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按要求开具正规发票。
三、申报要求
各盟市社科联、单位社科联、区直社科类社会组织、区直社科普及基地、有关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要求如下:
(一)受资助出版的成果在结项出版时必须在封面标明“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二)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1.《申请书》2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书稿电子版和纸质版(不得透露个人信息)3份;
3.查重报告(一般不超过25%)。
(三)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研究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联 系 人:刘维卿
联系电话:0471—4910621 15847787552
电子邮箱:nmgsklyjb@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新城区利民街25号内蒙古社科联研究部
附件: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自治区社科联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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