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021年11月12日
截止日期:2021/12/10 23:59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14号)等文件精神,适应广西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启动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不断提升广西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高素质人才。
二、研究要求
(一)研究内容
本专项课题要求重点围绕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普通高中新课程、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方面开展研究。具体选题可参考《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中提供的研究方向进行设计,也可自主选择研究主题。课题研究要求做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彰显特色。
(二)申报对象及人数要求
本专项课题面向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及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单位和人员征集,鼓励以单位集体名义申报。要求课题参与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所在单位为高等学校的,一个课题的参与者人数不得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不超过16人(含课题负责人)。
(三)研究周期
本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可延期。
(四)课题类别和预期研究成果
本专项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所有课题需在申报时明确本课题的类别,并承诺能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此外,获批立项的重点课题原则上需提交未出版的书稿1部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批立项的一般课题,需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获批立项的课题负责人,需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参加科研培训。
(五)研究经费
本专项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申报时需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来源,课题所在单位需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建议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1万元,建议申报一般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0.5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有经费支持的项目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分开装订。申报人需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填写拟申报的课题类别,原则上不降档评选立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返还课题申报材料,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备日后结题时使用。相关申报信息和材料可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查询,网站地址:http:// ghkt.jyt.gxzf.gov.cn/。
(二)推荐限额
本专项根据各设区市普通高中学校数和专任教师数确定了各设区市推荐限额(详见附件2),各设区市在推荐限额内择优推荐项目,建议本市内同一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每校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教育系统区直单位每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其他申报单位每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
(三)报送程序
各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系统区直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递交本单位(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和辖区内其他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递交所在设区市的教育科学研究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汇总。各级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收集、审核申报材料纸质版后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同时填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电子版(word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各级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和材料,签署明确意见,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四)报送时间及地址
报送时间:2021年12月6—10日(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1709室教育科学规划办(邮编:530021);联系人:岑俐,玉芸芸,0771—5815396;邮箱:gxeduzxkt@163.com。
四、课题管理
本专项课题纳入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桂教科学〔2018〕15号)进行管理。立项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课题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课题成果归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宣传和转化。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广西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广西 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课题申报推荐限额表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1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ghkt.jyt.gxzf.gov.cn/html/tongzhigonggao/20211111/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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