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2020年04月09日
截止日期:2020/05/07 23:59
《2020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即日起正式发布,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原创能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具有青海特色的研究成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强大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分类
2020年度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自立项之日起,所有项目均要求在1-2年内完成。
三、选题要求
项目申报以《指南》为依据,注重强化问题意识、把握正确导向。基础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体现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以我省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发展中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体现时效性、针对性。
四、申报条件
1.凡我省在职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一般项目者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元月后出生);
4.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请;
5.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社科规划项目、新型智库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
6.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研究工作。
五、具体事项
1.各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保证一定的项目申报数量,增强把关意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2019年5月修订重印)一式6份(一份原件,5份复印件);(2)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一份。
3.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请在附件中下载,申请书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我办。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4.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5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子誉 王雪茹
电 话: 0971-845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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