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山西省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6年02月26日
截止日期:2026/04/30 23:59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着力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切实提升我省大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质量,夯实我省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美育基础,经研究,决定发布2026年度山西省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立足山西实际,紧扣学校美育改革核心任务,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聚焦大中小幼各学段美育协同发展、美育教学改革深化、教师美育素养提升、艺术实践活动普及、校园美育文化营造、美育评价机制优化、乡村美育提质发展、数字化美育与智慧教育赋能、社会美育资源整合等重点领域,挖掘三晋文化中深厚的美育资源,探索特色发展路径,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较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为构建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中国特色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提供智力支持与决策参考。
二、征选范围
(一)申报主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大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从事学校美育教学、研究、管理的相关人士均可申报。
(二)选题方向。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参考《2026年度山西省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围绕本单位、本系统和本行业发展实际进行申报,也可不拘泥于选题指南内的题目,结合自身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改革创新,聚焦我省大中小学校美育工作现状及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具有理论创新性、实践指导性和决策参考价值的课题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2026年度山西省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四类。重大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或正处以上职务,在美育教学、研究或管理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能力和深厚学术积累。重点和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书面推荐)。青年课题负责人出生日期须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以上职务者不得申报青年课题。
(二)课题要坚持政策性研究导向,紧密衔接国家及我省学校美育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围绕我省学校美育领域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意义的理论与现实问题,聚焦当前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研究,形成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力求通过课题研究破解实际难题,提升学校美育教学质量与实施效能,为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提供支撑。课题研究需扎实开展实地调研,强化案例剖析、数据采集与统计分析;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避免空泛的概念阐释,提出的政策建议、教学方案需兼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确保研究成果能直接服务于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学校美育实践。
四、管理流程
(一)申报。按照自愿原则,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2026年度山西省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2份)、《2026年度山西省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2026年度山西省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6年4月30日前报送山西省美育学会,只接受单位统一汇总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每位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同一人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组。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项的课题重复申报。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以“单位+姓名+课题名”方式命名)请在纸质材料报送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立项。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工商学院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工程办公室、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西省美育学会负责具体实施。评审分为初审和终评两个环节,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正式发文公布。立项课题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鼓励申报单位给予配套研究经费,各申报单位可将此课题比照省级项目,作为科研考核、职称评审等方面的重要业绩参考条件。
(三)实施与结项。课题负责人应按要求推进立项课题实施,于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结题。课题主要结项成果为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附查重报告,查重率不超过25%)。同时,结项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1篇(2000字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1篇(《山西日报》理论版、《前进》等,2000字以上);
(2)出版专著;
(3)在课题研究报告基础上形成的一份3000-3500字的决策建议被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决策建议》采用;
(4)在《山西社会科学》报(2000字以上)、《教育理论与实践》发表理论文章。
(5)课题成果转化印发成相关厅局的制度文件、行动方案、发展规划等,以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课题研究报告凝练形成高质量专项报告,被相关厅局采纳和使用。
说明:
①研究报告须符合报告文体写作规范。
②以上成果公开发表时均须注明课题来源、名称及课题编号,并通过课题结项验收。
(四)成果应用与推广。结项成果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山西工商学院根据实际工作推广运用,适时召开山西省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研讨会,对获得优秀的课题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单位:山西省美育学会
联系人:张老师 0351-5278918
范老师 13453169187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周一、周三、周五 9:00-17:00
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99号山西省美育学会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山西工商学院
2026年2月14日
附件1:2026年度山西省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2026年度山西省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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